保健 食 品 质 量 公 告
([2007]第4期,总第8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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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对北京市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市18个区县的食品商场、超市、药品经营单位、专卖店(专营店)等场所,以及海淀、昌平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部分生产企业,对其所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开展监督抽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全年共完成样品抽检403批次,共有10个品种11个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总合格率为97.27%。其中:
一、监督抽检完成333个批次的样品检测,检验项目为微生物或理化指标,检测结果有9个品种的10个批次的产品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7%。
二、对标称具有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功能的保健食品进行的专项抽检,样品采集自宣武区、石景山区和丰台区的食品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专项检验样品是否违法添加违禁成分。检验违禁成分的种类包括:他达拉非、枸橼酸西地那非、盐酸伐地那非等。此次专项抽检共完成抽检样品30个批次,1个批次的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抽检合格率为96.67%。
三、对标称具有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功能的保健食品进行的专项抽检,样片采集自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和海淀区的食品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专项检验样品是否违法添加违禁成分。检验违禁成分的种类包括:普伐他汀钠、洛伐他汀、瑞舒伐他汀钙、本扎贝特、阿托伐他汀钙、吉非罗齐、辛伐他汀等。此次专项抽检共完成抽检样品40个批次,检验结果为合格,抽检合格率为100%。
不合格产品的具体抽检情况见附件。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表: 2007年北京市保健食品质量抽检结果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