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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密云分局关于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情况通报


  2006-05-26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关于依法查处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假药事件的紧急通知的工作部署,药监密云分局和县卫生局于近日联合对全县范围内的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

经检查,在本县没有发现这次要求重点查处的标示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葛根素注射液、倍他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小儿对乙酰氨基酚灌肠液、盐酸奈福泮注射液”等五个假药品种。

但是,在检查中发现了标示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黄连口服液、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吡拉西坦注射液、复方甘草酸单胺注射液等四个品种。对此,药监密云分局已采取了封存措施。

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家中存有标示为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有发现仍在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69049953

69060915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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