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为提高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报告意识,确保及时发现和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同时为加强不良事件信息利用度,开展上市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工作,密云分局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人工心脏起搏器和冠状动脉介入诊治常用器械可疑不良事件专项调查的通知(京药监械[2006]24号)要求,于2006年5月8日起对辖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相关生产企业,开展上述两产品的不良事件专项调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人工心脏起搏器和冠状动脉介入诊治常用器械可疑不良事件专项调查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支架起搏器).doc
附件2:冠脉、起搏器使用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3:冠脉、起搏器不良事件企业汇总报告表.doc
附件4:人工心脏起搏器和冠状动脉介入.doc